存货人储存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腐蚀性、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,应当向保管人事先说明该物的性质,还应当提供有关资料。存货人没说明,保管人在入库验收时,发现是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,可以拒收仓储物。保管人发现入库的仓储物是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,除准时公告存货人外,也可以采取相应手段,以防止损害的发生,因此产生的成本由存货人承担。假如存货人没对危险物品的性质作出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,从而给保管人的财产或者其他存货人的货物导致损害的,存货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假如存货人未说明所存货物是易变质物品而致使该物品变质损毁的,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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